產品定義
指借款人以本單位或第三人的定期存單作質押,從鄭州銀行取得一定金額的貸款,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擔保貸款業務。
細分種類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1、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功能與特點
為客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正常合理的資金需求提供信貸資金支持。簡單易行、便于操作。
適用范圍
符合《貸款通則》規定要求和鄭州銀行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放款條件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由借款人與貸款行自行協商確定,主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項目評估情況和貸款人的資金實力等,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質押存單到期日,并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利率定價
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政策和鄭州銀行相關規定確定。
服務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經辦業務的分行、支行、各類營銷中心等機構。
客戶申請材料
1、授信申請書;
2、借款人和出質人的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3、借款人和出質人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營業執照或有關證件批文,機構信用代碼證、驗資報告,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貸款卡(需要提供密碼);
4、近期連續三年財務報告、申報期當期會計報表及科目明細;
5、借款人和出質人董事會決議、授權書,上級單位的相關批文;
6、單位定期存單原件和確認書;
7、出質人出具的同意質押擔保承諾書;
8、項目立項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行政機關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9、鄭州銀行需要的其它資料。